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赣州获批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

赣州获批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
发布时间:2014.03.28 新闻来源: 浏览次数:7090

       3月27日,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,国家发改委、商务部等部委联合印发通知,批准赣州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,此次全国共有30个城市获批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,江西省南昌市在列。

       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,有利于促进区域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,突破城市的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限制,提高经济影响力和辐射力,增强城市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竞争优势;将加快内贸和外贸的融合联动,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有机结合,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的流动,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制约因素,降低交易成本,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;进一步改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,有利于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、改善消费环境、促进消费升级,对于拓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、促进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。

      通知指出,各示范城市要大力发展农业、制造业、传统服务业电子商务,大力发展民生领域和跨境电子商务,促进经济转型升级;要把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新机制、治理电子商务市场的新模式、保障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新规则作为创建工作的首要任务,把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抓手。(谢贤钦 记者张惠婷)